2017年10月30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由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义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村教育发展中心科技开发院、北京万诚信用评定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考核组一行来到我司,进行调研论证。
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审核等一系列评定工作后,一致认为浙江阳光天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夏首”牌枇杷产品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要求,顺利通过现场考核。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项目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起的一项产品保护项目,指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有利于引导产业向生态化发展,对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司一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理念,积极将低碳环保的产品造福社会,在生态环境日益被人们所重视的今天,我司更是积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目前,义乌市已有“华统火腿”、“森山铁皮枫斗”、“义乌道人峰有机茶”获得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称号。我公司是第四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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